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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数名进贤籍出国打工者近一月无音信

来源:出国劳务网 时间:2012-04-12 作者: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


交1.7万元出国打工变“旅游”·仍有数名进贤民工出国打工滞留安哥拉
中联办事处负责人已现身并答应善后


昨日,又有20余名进贤籍民工报料称,他们也通过中联办事处交纳了一大笔出国劳务费用出国务工,同样掉入了骗局。

尽管40余名进贤籍民工梦断安哥拉,但他们却安全回国。而进贤县张公镇的付女士等5人则心神不宁。因为她们的丈夫出国打工已有20余天音信全无。

 

5名进贤籍民工出国打工近一月无音信

 

“去年9月,我老公与另外4名老乡将一大笔钱交到中联办事处樊某手上。后来,他们随同一大批老乡前往安哥拉打工。20天前,老公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经济很紧张,在当地工作很不如意。”进贤县张公镇的付女士说,今年3月中旬,与她老公一起出国的老乡陆续回来,而她老公与另外4名老乡仍滞留在安哥拉。近期,男人还与她们失去了联系。“我们怀疑是林姓包工头扣押了他们的护照。”向本报投诉的涂先生称。

 

中间人自称受害欲起诉中联办事处

 

向20余名民工收取了一大笔出国保证金的舒某,也自称是一名受害者。

昨日上午,舒某向本报回应称,去年5月初,他也是通过进贤人付某认识中联办事处的樊某的,对方委托他在当地招录一批出国务工人员。后来,他把收上来的出国保证金全部交给樊某。去年11月,他也随同民工一起飞赴安哥拉。

“下飞机后,才发现中联办事处骗了我们。后来,我还被浙江籍林姓包工头软禁了。今年3月,我才好不容易与民工一起返回南昌。”舒某说,自己一分钱好处没拿到,反被樊某坑苦了。目前,他准备起诉中联办事处。

 

中联办事处负责人现身答应善后

 

昨日,本报刊发《交1.7万元出国打工变“旅游”》一文后,涉事的中联办事处樊某专程从外地赶回南昌。昨日下午,樊某还专程从南昌赶往进贤县罗溪镇。目前,樊某正与20余名从安哥拉返回民工磋商善后赔偿一事。

此外,樊某还解释称,去年5月,安哥拉用工单位坦称,承接的工程只够将招录过去的人员干一年的活。为此,进贤籍出国务工人员的出国日期一再延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务工人员还在北京滞留了一个月。而所有人员在北京的开支都是我来承担的,另外,我还给他们每人每天支付200元生活费。”

樊某还介绍称,进贤县20余名民工抵达安哥拉后,他们分别与浙江籍的林老板签订了用工合同,并写下相应的保证书。“后来,我了解到,不少民工到达安哥拉后,并没有安心工作,曾多次在工地闹事。”

对于农民工反映签证为旅游护照一说,樊凤则解释称,第一批前往安哥拉务工的农民工办理的是2年工作签证,后面一批办理的是3个月商务签证。“但是,商务签证到达安哥拉后,过了一定时间后会自动升级为工作签证。否则,这些人怎么能顺利回来?”

 

劳动部门可对出国劳务中介介入调查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国劳务中介机构如果存在诸如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未经批准的中介或者个人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不适当履行核查境外雇主的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招聘外籍人员许可证明等资料及协助、指导境外就业人员同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等义务的,或者严重损害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国务工须谨防受骗

 

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并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能通过不具备资格的企业、中介和个人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如果企业为务工人员发放的签证是旅游、商务签证的话,那就要谨防上当受骗。”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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